賴李正面交鋒 氣氛有火藥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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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長賴清德29日首度針對先前拒入議會232天一事,與議長李全教正面交鋒。由於賴清德回應議員李中岑質詢此事時,強調是為對抗黑金、改革地方政治文化,卻因司法審判遙遙無期所致,此語惹毛李全教嚴正駁斥,「沒有市府的貪汙舞弊,就沒有議員的同流合汙」。

台南市議會市政總質詢第一天,國民黨議員李中岑批評說,賴清德不能因為李全教一人不進議會,市長是民眾所選出的市長,「家和萬事興」,難道台南市議會全部都是黑金?

賴清德答詢強調,在司法未釐清之前不進議會,主要是為了喚起社會注意,共同關注地方黑金問題,改革地方政治文化,不是只針對台南市;對此外界有批評也有支持,議員的指責也可理解,但他願「不計毀譽,一肩扛起」。

賴清德還說,根據選罷法規定,選舉賄選官司一審應在6個月結束,但現在快10個月了,司法審判仍遙遙無期,「審判早一點結束,他就早進議會 」。

李中岑質詢結束後,李全教強力反擊指出,市長答詢再度提及議會的黑金問題,根本是扭曲事實,畢竟「沒有市府的貪汙舞弊,便沒議會的同流合汙」。過去議會發生的弊案有3種:一是議會本身編列建築或採購預算被不肖人員有機可乘;二是過去議員的小額工程補助款有指定包商情形;三是市府有貪汙舞弊情事要求議員配合,但這3種狀況在他主持的議會都強烈要求不得發生,並要求議員依法監督市政,不得有不法情事。

至於市長提及未進議會的原因,李全教也認為,憲政體制依憲依法,賴市長違憲違法受到監察院彈劾在案是不爭事實、不容狡辯;至於選舉民事官司6個月的審理期限是有但書的,「法院不是任何人要進去就進去,不進去就不進去的」,任何公民的司法人權都應該受到保障,賴市長也無權指揮辦案,這點法律基本常識每個人都應該要有。

賴清德被迫坐在官員席上「聽訓」20多分鐘後,當李全教敲議事槌宣布散會時,賴直接搭電梯離去,有官員私下表示,「今天的氣氛不太好」。

 

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